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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

相關資訊

  • 更新日期:112-08-29
  • 發布單位: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
業務主辦
職務代理
 
申請流程
 

二、

檢附文件:
  • 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計畫使用管制藥品申請書
  • 計畫主持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(教職員證或身分證件)
  • 教學課程計畫書或研究計畫書
  • 管制藥品之用法、用量及需要數量之估算說明
  • 本校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審查同意書

三、

環安中心協助申請案用學校印信,掛號郵寄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核

四、

申請案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,計畫主持人及管制藥品管理

五、

申請人收到核准函後可辦理購買程序
 
購買流程
 

二、

實驗室向廠商下單購買藥品
 
驗貨流程
 

一、

廠商送貨至環安中心查驗無誤,通知實驗室領取
 
使用程序(保存、銷毀、釋出與領用)
 

一、

保存:使用管制藥品計畫主持人在計畫結束後結存之藥品,可先行自行保管,待計畫主持人於其他計畫通過後再行使用

二、

銷毀:如需申請銷燬者,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6條第2項規定,使用後之剩餘管制藥品,應由其管制藥品管理人會該衛生主管機關銷燬之,並製作紀錄備查

三、

釋出:不再使用及願意分享者,請計畫主持人依本校管制藥品釋出作業辦理
釋出申辦作業流程  

四、

領用:欲領用者,請計畫主持人依本校管制藥品領用申辦作業辦理
領用申辦作業流程
  
年度申報
 

一、

使用管制藥品支個計畫負責人,應於每年1月10日前將收支結存簿冊影本簽章後,送交環安中心彙整。

二、

年度申報作業由本校管制藥品登記證管理人進行申報(應於每年1月31日網路申報前一年管制藥品收支結存情形)
 
本校校級管制藥品登記證:動物中心李勇陞技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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