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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更新日期:112-08-29
- 發布單位: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
業務主辦
- 李怡萱 專案組員
- 校內分機:62295
- E-mail:yhlee0926@nycu.edu.tw
職務代理
- 黃千祐 專案專員
- 校內分機:62195
- E-mail:cyhuang6@nycu.edu.tw
申請流程
一、
申請申辦作業流程二、
檢附文件:- 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計畫使用管制藥品申請書
- 計畫主持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(教職員證或身分證件)
- 教學課程計畫書或研究計畫書
- 管制藥品之用法、用量及需要數量之估算說明
- 本校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審查同意書
三、
環安中心協助申請案用學校印信,掛號郵寄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核四、
申請案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,計畫主持人及管制藥品管理五、
申請人收到核准函後可辦理購買程序購買流程
一、
購買申辦作業流程二、
實驗室向廠商下單購買藥品驗貨流程
一、
廠商送貨至環安中心查驗無誤,通知實驗室領取使用程序(保存、銷毀、釋出與領用)
一、
保存:使用管制藥品計畫主持人在計畫結束後結存之藥品,可先行自行保管,待計畫主持人於其他計畫通過後再行使用二、
銷毀:如需申請銷燬者,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6條第2項規定,使用後之剩餘管制藥品,應由其管制藥品管理人會該衛生主管機關銷燬之,並製作紀錄備查年度申報
一、
使用管制藥品支個計畫負責人,應於每年1月10日前將收支結存簿冊影本簽章後,送交環安中心彙整。二、
年度申報作業由本校管制藥品登記證管理人進行申報(應於每年1月31日網路申報前一年管制藥品收支結存情形)本校校級管制藥品登記證:動物中心李勇陞技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