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關資訊
- 更新日期:112-08-29
- 發布單位: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
一、
第一種有機溶劑,指附表一第一款規定之有機溶劑。二、
第二種有機溶劑,指附表一第二款規定之有機溶劑。三、
第三種有機溶劑,指附表一第三款規定之有機溶劑。使用有機溶劑應注意事項
- 有機溶劑可使人體發生:頭痛、疲倦感、目眩、貧血、肝臟障害等不良影響,應謹慎處理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時,須注意:
- 有機溶劑的容器,不論是否在使用中或不使用,都應隨手蓋緊。
- 作業場所只可以存放當天所需要使用的有機溶劑。
- 儘可能在上風位置工作,以避免吸入有機溶劑之蒸氣。
- 儘可能避免皮膚直接接觸。
- 如果人員發生急性中毒時:
- 立即將中毒人員移到空氣流通的地方,放低頭部使其側臥或仰臥,並保持他的體溫。
- 立即通知現場負責人、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或其他負責衛生工作人員。
- 中毒人員如果失去知覺時,應立即將嘴中東西拿出來。
- 中毒人員如果停止呼吸時,應立即替他施行人工呼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