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大校區
- 更新日期:113-01-22
- 發布單位: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
廢液分類
- 有機廢液-環保署廢棄物代碼:C-0149 (含氯有機物)
- 有機廢液-環保署廢棄物代碼:C-0169 (不含氯有機物)
- 無機廢液-環保署廢棄物代碼:C-0119(重金屬)
- 無機廢液-環保署廢棄物代碼:C-0299(腐蝕性廢液、酸、鹼)
廢化學品、廢(玻璃、塑膠)空瓶分類
- 廢棄化學品依廢棄物代碼C-0119、C-0299、C-0149、C-0169及毒化物分5類
- 廢(玻璃、塑膠)空瓶-環保署廢棄物代碼:C-0399(其他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)
- 盛裝過化學品的玻璃、塑膠空瓶
- 僅清運洗滌過之透明玻璃瓶、洗滌過之有色玻璃瓶(含破損)、透明破碎玻璃、燒杯及洗滌過之塑膠空瓶
- 瓶內不可有殘留物及其他雜物
廢液儲存原則
- 廢液用20公升塑膠廢液桶(HDPE塑膠材質)依危害特性分類貯存
- 考量廢液貯存的安全性,廢液桶請用新桶
- 廢液桶放置於廢棄物暫存區使用前應先張貼「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標誌」貼紙,並寫上廢棄物代碼。以利實驗室使用人正確傾倒廢液,降低危險的發生
- 沒有貼紙的實驗室,請向各系所環安承辦人反映,由各系所環安承辦人統計後,再一併向環安中心領取
- 不相容的廢液應分桶、分盤、分開存放,以免不相容的廢液互相反應產生危險
- 實驗室產生的廢液,應加強回收至廢液桶,不可直接倒入水槽,以免增加學校污水處理廠之負擔
- 廢液桶均要放置於廢液承接盤中,以防止廢液洩漏。貯存時廢液桶不可堆疊,以單一層存放。每桶廢液裝至上方刻度8分滿就好
- 廢液桶蓋子、桶身如有破裂,請更換廢液桶
清運原則
廢液
- 分類(每桶廢液均依規定貼2張貼紙,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標誌、處理廠成功大學環境資源研究管理中心提供之「實驗室廢棄物分類標籤」貼紙)共分C-0149、C-0169、 C-0119 、C-0299四類,請分類貯存
- 未貼貼紙,會遭環保單位開罰及清除業者退運
- 清運廢棄物時,請各實驗室依照本中心規定辦理,如遭清除業者或處理廠退運,費用及責任由該違規實驗室負責
廢化學品
- 廢棄化學品依廢棄物代碼C-0119、C-0299、C-0149、C-0169及毒化物分5類分別裝入紙箱,紙箱大小以邊長30公分立方為原則。紙箱內請塞報紙固定好,以防止廢化學藥品洩漏。每一紙箱外面請貼「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標誌」貼紙。(貼一種、一張即可)
- 清運廢棄物時,請各實驗室依照本中心規定辦理,如遭清除業者或處理廠退運,費用及責任由該違規實驗室負責
廢(玻璃、塑膠)空瓶
- 廢玻璃類(玻璃瓶、破碎玻璃、燒杯等):
- 請以紙箱盛裝,紙箱長寬高最大不超過55*40*40(cm),盛裝約八分滿即可,貼上「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標誌-易燃性事業廢棄物貼紙(紅白相間火焰)」貼紙及處理廠成功大學環境資源研究管理中心提供之「實驗室廢棄物分類標籤」貼紙(W1或W9)
- 先不封箱待清運當天廠商檢查及秤重完畢後,方可清運
- 廢塑膠空瓶:
- 請以一般塑膠袋盛裝(勿用紅色感染性廢棄物專用袋盛裝,廢棄物代碼不同),廠商建議為透明及非薄款的為佳,能清楚目視為盛裝塑膠空瓶,盛裝約八分滿,塑膠袋要可以密封,貼上「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標誌-易燃性事業廢棄物貼紙(紅白相間火焰)」貼紙及處理廠成功大學環境資源研究管理中心提供之「實驗室廢棄物分類標籤」貼紙(W5),方可清運
- 清運廢棄物時,請各實驗室依照本中心規定辦理,如遭清除業者或處理廠退運,費用及責任由該違規實驗室負責
清運運作
清除頻率
- 廢液:約3個月清除1次
- 廢化學品:約6個月清除1次
- 廢(玻璃、塑膠)空瓶:約2個月清除1次
清運作業
- 每次清運請各實驗室預估欲清運廢棄物之重量,清運當天以不超過預估清運重量為原則
- 依各系所排定清除行程的時間,請各實驗室提早5~10分鐘將廢棄物拿至指定地點,以免延遲後面清除行程,逾時不候
- 有申報要清廢液的系所,清運當天記得通知實驗室將廢液拿至指定地點
- 備註:廢(玻璃、塑膠)空瓶清運前約2-3週會通知實驗室至實驗室環安管理系統廢棄物管理提出清運申請
申報作業
- 廢液暫存量是填寫「累計」的廢液貯存量。即月底於實驗室(或貯存場所)現場的廢液貯存量,非當月產生的廢液量
- 原物料(化學品)使用量是填寫「當月」化學品使用量
- 請各實驗室確實於期限內(每月20~28號)申報,以免造成本校違反環保法令規定而受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