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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

交大校區

  • 更新日期:112-08-29
  • 發布單位: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

一、

法源
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八條規定辦理。
 

二、

受訓對象
從事製造、處置或使用危險物、有害物作業之人員。
 

三、

教育訓練時數
職勞工變更從事製造、處置或使用危險物、有害物作業之人員。須接受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三小時教育訓練課程。但在職勞工工作環境、工作性質與變更前相當者,不在此限。
從事製造、處置或使用危險物、有害物作業之在職人員,應每三年至少接受三小時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。
 

四、

報名方式
一律採用網路報名,請登入本校實驗室環安管理系統(無帳號者,請先註冊個人帳號),線上報名路徑:實驗室環安管理系統/教育訓練/報名。
 

五、

證書發放
完成課程並經測驗合格者(70分),將授於合格證書,未達合格者在請重新補上課程後再補考。請學員自行上實驗室環安管理系統查看成績與列印證書(路徑:首頁/教育訓練/我的學習課程/列印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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