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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

相關資訊

  • 更新日期:112-08-29
  • 發布單位: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
  • 管理對象:
    • 從事甲類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之輸出入、生產、銷售、使用、貯存業者
  • 管理方式:
    • 每季申報輸出入、生產、銷售、使用、貯存情況
  • 罰則:
    • 凡不為申報者,得罰新台幣3至30萬元
    • 除了須補申報外,主管機關得令其按月申報,並經通知限期補報
    • 屆期仍未補報者,則按日連續處罰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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