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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

環境教育

  • 更新日期:112-08-29
  • 發布單位: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
我國於民國99年6月5日公布《環境教育法》,法規中明確定義環境教育為「運用教育方法,培育國民瞭解與環境之倫理關係,增進國民保護環境之知識、技能、態度及價值觀,促使國民重視環境,採取行動,以達永續發展之公民教育過程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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