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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

相關資訊

  • 更新日期:112-08-29
  • 發布單位: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
管理原則

一、

依據「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陽明校區化學性廢棄物處理原則」

二、

各類化學品清運重點:

(一)

化學廢藥品 (含棄置過期、標示不明、遭受污染等)
  1. 依循成大環資中心規範分類
  2. 分別裝於堅固小型紙箱(建議底面積小於 200 cm2,避免過重不利搬運)
  3. 並妥善包裝固定瓶罐避免碰撞破裂
  4. 填妥各分類「化學廢藥品清點表」列印貼於紙箱上
  5. 來電或以電子郵件方式與環安中心約定清運至化學貯留室暫存時間

(二)

化學廢液 (含洗滌藥品殘留溶液)
  1. 依循化學廢液清運處理辦法依相容性分類
  2. 置於化學廢液專用桶(20公升)內,桶下需有防洩漏裝置(盛盤)以避免傾倒洩漏
  3. 待通知於指定地點定時點交清運
清運時程

一、

化學廢液:每年2、5、8、11月份辦理清運
  • ★ 14:10~14:30 生醫工程館與實驗大樓間卸貨區(生醫工程館、實驗大樓)
  • ★ 14:35~14:50 護理館四樓門口(牙醫館、醫學館二館、護理館)
  • ★ 15:00~15:20 圖資大樓西北側卸貨電梯(圖資大樓、致和樓)
  • ★ 15:25~15:40 生物醫學大樓地下樓之貨梯口(傳統醫學大樓甲棟、生物醫學大樓、守仁樓)

二、

化學廢藥品:請洽環安中心個別諮詢
廢液與廢藥品收集耗材領取
  1. 20公升廢液桶
  2. 廢液分類及廢液特性標籤貼紙
  3. 防廢液洩漏盛盤
  4. 請填寫化學廢棄物週邊物品領用並來電(#62296)預約領取時間及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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