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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

相關資訊

  • 更新日期:112-08-29
  • 發布單位: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
災害事故通報

一、

通報依據

(一)

勞動部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

(二)

教育部「各級學校實驗(習)場所事故災害訪查作業要點」

二、

通報類型:依據危害程度之嚴重性及特殊性判定

(一)

重大事故:
  1. 發生死亡災害
  2. 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3人以上
  3. 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,且需住院治療,或傷勢嚴重

(二)

指定事故:具有急迫性之重大事故、特殊性之其他事故或因新聞媒體關注事故

(三)

虛驚事故:未涉及任何傷亡與影響者

三、

事故通報:

(一)

重大與指定事故請立即通報

(二)

虛驚事故發生3個工作天內進行通報

四、

改善追蹤

(一)

事故檢討:
  1. 實驗場所與系所會同環安中心同仁召開檢討會議
  2. 持續追蹤改善狀況與改善結果
  3. 遵循PDCA建立改善流程

(二)

改善報告:國立陽明大學職業災害報告單及意外事故分析防範報告表

(三)

後續追蹤:環安中心接獲改善報告後,設定重點實驗室不定期稽查與追蹤其改善情形

五、

定期申報

(一)

申報單位: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

(二)

申報系統:職業災害統計網路填報系統

(三)

申報頻率:每月申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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